銀罰決字【2023】81-83號
序號 | 當(dāng)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作出行政處罰 | 作出行政處罰 | 備注 |
1 | 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 | 銀罰決字〔2023〕81號 | 1.未按規(guī)定辦理備案; | 警告,罰款600.995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3年11月7日 | |
2 | 秦某朝(時任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常務(wù)副總裁) | 銀罰決字〔2023〕82號 | 對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zé)任: | 警告,罰款3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3年11月7日 | |
3 | 黃某(時任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 銀罰決字〔2023〕83號 | 對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zé)任: | 警告,罰款9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3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