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家住安徽省懷寧縣馬廟鎮(zhèn)楓林社區(qū)丁先生打12315電話投訴反映:包括其兒子在內的5名楓林初中學生,瞞著家長在街道一手機店購買了5部手機用于玩游戲,嚴重影響了學習,家長們要求手機店退手機退款,手機店只同意退部分手機款,雙方無法達成一致,請求市場監(jiān)管部門幫助退款。
接到投訴后,懷寧縣市場監(jiān)管局立即組織執(zhí)法人員前往現場調查核實,經了解,丁先生兒子因在校玩手機被老師發(fā)現,老師將情況告知了家長,包括投訴人丁先生兒子在內的5名初中生,瞞著家長,多途徑籌款,在當地街道一手機店花6000元購買了5部手機用于玩游戲,家長們得知后,沒收了孩子們手機,去手機店要求退手機退款,經多輪交涉,手機店只答應退回其中4部尚新的手機半價款2400元,家長們覺得不合理。
情況了解后,執(zhí)法人員及時向手機店宣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手機店負責人承認自己存在過錯之處,表示愿意協(xié)商處理...后執(zhí)法人員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xié)調,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經調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由家長們退回其中4部尚新的手機,手機店退回4000元購機款,丁先生對該處理結果表示滿意。(安徽省懷寧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朱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