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通信管理局發(fā)布關于川渝兩地侵害用戶權益App名單的通報(2025年第二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和互聯(lián)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guī)定》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lián)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有關要求,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和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川渝兩地主流應用商店移動互聯(lián)網應用程序(App)進行了檢查。截至目前,仍有6款App/小程序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詳見附件)。
上述App/小程序應在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將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置。
附件1:通報存在問題的App/小程序名單
附件2:川渝地區(qū)App典型違規(guī)案例
附件1:
通報存在問題的App/小程序名單
附件2:川渝地區(qū)App典型違規(guī)案例
典型案例一:重慶市某生活服務類App,全網下載量超過200萬次,該應用存在“未在隱私政策等公示文本中逐一列明App所集成第三方SDK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的侵害用戶權益行為,違反《App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和《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號)中的“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等要求。
典型案例二:四川省某購物比價類App,全網下載量超200萬,該應用存在“App向用戶明示SDK的收集使用規(guī)則,但未見清晰明示個推SDK收集“OAID”等的目的方式范圍,用戶同意隱私政策后,SDK存在收集“OAID”的行為”的侵害用戶權益行為,違反《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號)中的“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