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廈門市同安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其中,1批次不合格碳烤魷魚絲(鷺浪)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廈門市南港漁鋪食品有限公司,產品名稱:碳烤魷魚絲(鷺浪),產品批號:20200921,不合格項目:N-二甲基亞硝胺。
二、核查處置情況
2020年11月3日,同安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新民所的執(zhí)法人員按要求對廈門市南港漁鋪食品有限公司(被核查處置單位)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
(一)召回情況
該企業(yè)于2020年11月3日啟動召回,向同安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新民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計劃,召回截止日期11月30日。截至11月30日,共召回1.2kg。
(二)原因排查情況
經調查,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為:
1.公司對供應商管理存在漏洞,資質審核和評估不足,原料的采購驗收,質量把關不嚴,因此,采購到不合格原料導致;
2.對產品的某些指標,實驗室沒有配備相應的檢驗儀器設備,造成檢驗人員無法對這些指標進行檢驗導致;
3.供應商在生產加工此產品時,腌制等加工方式不當導致。
(三)整改情況
針對上述情況,該公司進行整改:
1.規(guī)范合格供應商的管理制度,加強采購物質管理;
2.規(guī)范公司原料采購驗收制度,強化對原料進行進廠檢驗,加大對N-二甲基亞硝胺項目第三方檢測機構送檢力度;
3.加強產品的品質管理,嚴把產品的出廠檢驗,增加第三方檢測機構送檢頻率,確保出廠銷售的產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