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臺州市仙居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25號)。
臺州市仙居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25號)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食品名稱:茄子;購進日期:2021-3-20;抽樣日期:2021-3-23抽樣單編號:NCP21331024306230141;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核查處置情況:仙居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9日將《檢驗報告》送達該單位,告知當事人申請復檢的程序,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或異議。同時責令對該批產品進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我局于當日進行立案調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經調查,仙居縣佳可隆超市于2021年4月20日共購入茄子30公斤,至案發(fā)全部銷售完,2021年4月9日,當事人對不合格食品進行召回處置,截至2021年5月10日,召回數(shù)量為0。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當事人銷售檢驗不合格的黑芝麻,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四項的規(guī)定,屬于違法行為。
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的義務,并能夠如實說明茄子的進貨來源,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我局決定免予處罰,沒收違法所得。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對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排查,目前無法查清導致產品不合格的原因。
我局已責令當事人進貨時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查驗生產商、經銷商資質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保證產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