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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關于抽檢監(jiān)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公告(2023年39號)

    2023-11-14 16:14:22 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1月13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抽檢監(jiān)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公告(2023年39號)。

    株洲市天元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抽檢監(jiān)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公告

    (2023年39號)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檢驗報告編號:No:SP202311006

    產品名稱:老姜

    問題項目:所檢老姜農產品鉛(以P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購進日期:2022年7月21日

    經營者名稱:株洲市山里娃餐飲配送服務有限公司

    經營者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qū)黃河南路152號金谷公寓地下室附二樓1、2、3號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調查處理情況: 2023年7月21日,株洲市天元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委托株洲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對株洲市山里娃餐飲配送服務有限公司采購的老姜進行抽樣檢驗。2023年8月21日,株洲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出具編號為No:SP202311006檢驗報告,所檢老姜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3年8月21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在現場未發(fā)現有2023年7月21日被抽檢的老姜剩余。當事人收到檢驗報告后,在法定期限內未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

    (二)產品控制情況: 2023年7月21日當事人從湘潭霞峰食品有限公司購進130公斤老姜,進貨價9.6元/公斤(合計1248元)。

    (三)原因排查:經排查,所檢老姜鉛(以P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四)當事人作為經營者,采購鉛(以P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食品原料老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钡囊?guī)定,構成了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的行為。

    經調查,2023年7月21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給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當事人提交了2023年7月21日供貨商送貨單,隨后并提供了供貨商資質材料。上述事實證明當事人已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當事人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guī)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guī)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我局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具體內容如下:

    1、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落實主體責任;

    2、建立健全并嚴格執(zhí)行食品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好食品自查自糾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3、加大對供貨商的監(jiān)管力度,強化食品安全責任意識,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株洲市天元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 11月13日

    (責任編輯: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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