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劉文琴 楊 銳 記者李 輝)近日,安徽省市場監(jiān)管局印發(fā)《安徽省學校食堂重要場所警示性標識設置工作指南》(以下簡稱《工作指南》),要求全省各級各類學校食堂在重要場所設置警示性標識,其他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可參照本《工作指南》執(zhí)行。此舉旨在為進一步強化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等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風險意識,提升食品安全規(guī)范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縱深推進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工作指南》明確學校食堂重要場所包括食材驗收、初加工、切配、烹飪、專間(區(qū))、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貯存、就餐等區(qū)域。警示性標識是將相關食品安全禁止性規(guī)定和規(guī)范操作要求利用圖、文、色等形式在重要場所醒目位置展示的信息標志,由警示色、警示圖標、警示文字構成。警示性標識包括禁止標識、警告標識和提示標識。
《工作指南》要求警示性標識應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定進行設計,禁止標識顏色為紅底白字,警告標識顏色為黃底黑字,提示標識顏色為綠底白字。禁止圖標形狀為圓形,警告圖標形狀為三角形,提示圖標形狀為長方形。警示文字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標準規(guī)范內容的簡述。
《工作指南》列舉了學校食堂常見的10類禁止標識、16類警告標識、8類提示標識文字參考內容,學校食堂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警示性標識內容,要求內容簡潔明了,易于理解,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工作指南》還對警示性標識設置位置、尺寸大小、排列順序、維護等作出具體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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