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譚福康 謝旺江)“下個月1號起,銷售食用農產品就禁止使用生鮮燈了,請大家一定要曉得哦。”近日,重慶市璧山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工作人員走進農貿市場、超市,將《關于銷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告知書》逐個發(fā)放到經營戶手中。
工作人員面對面進行宣傳引導和提醒告知,提醒食用農產品經營戶們對使用的照明燈具等進行自查整改,在《辦法》正式實施前及時更換不合格的“生鮮燈”,杜絕利用燈光為產品“美顏遮丑”,充分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目前,全區(qū)已上門宣傳引導農貿市場5家,超市18家,食用農產品個體經營戶150家,發(fā)放告知書280余份。
很多消費者也許都經歷過這樣的事情,走進菜市場、超市看到青翠欲滴的蔬菜,但一裝進袋子買回家就發(fā)現(xiàn)蔫了;肉攤上看起來色澤紅潤的鮮肉,買回家再看就色彩暗淡……這些“買家秀”和“賣家秀”巨大差異主要是農產品銷售場所五顏六色的燈所造成的。這種專門用來對畜禽肉類、果蔬類、海鮮類等食用農產品提色增亮的燈具俗稱為“生鮮燈”。
今年新修訂并公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即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