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臺灣地區(qū)“衛(wèi)生福利部”發(fā)布部授食字第1021650418號令,自即日生效。主要內容包括:(1)按照原衛(wèi)署藥字第9436865號公告,鉛、砷及其化合物成分不得添加于化妝品中。(2)化妝品于制造過程中,如因所需使用原料或其它因素,且技術上無法排除,致含自然殘留微量重金屬鉛、砷時,則其最終制品中所含重金屬鉛不得超過10ppm,砷不得超過3ppm。(來源:臺灣地區(qū)“衛(wèi)生福利部”)
1月8日,臺灣地區(qū)“衛(wèi)生福利部”發(fā)布部授食字第1021650418號令,自即日生效。主要內容包括:(1)按照原衛(wèi)署藥字第9436865號公告,鉛、砷及其化合物成分不得添加于化妝品中。(2)化妝品于制造過程中,如因所需使用原料或其它因素,且技術上無法排除,致含自然殘留微量重金屬鉛、砷時,則其最終制品中所含重金屬鉛不得超過10ppm,砷不得超過3ppm。(來源:臺灣地區(qū)“衛(wèi)生福利部”)
本網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質量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若需轉載本網稿件,請致電:010-84648459。
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質量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網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直接點擊《新聞稿件修改申請表》表格填寫修改內容(所有選項均為必填),然后發(fā)郵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網盡快處理。